但惊归惊,阵脚并未散乱;应对之法在电光火石之间发出:撒手撇棍,也翻腕用小擒拿的动作赶在下手之前捏住了杀手头子的寸关尺。
此动作不至于产生什么颠覆战局的作用,却阻止了对自己腕部要害攻击的企图,并暂时控制住了那边一臂。
重新攒好势头的左手用刀再刺,却不成想也被拿住,双方由此形成了各控对方一侧的局面。
有时候所见略同的不仅是英雄和英雄之间,也可能是英雄和实力够强的恶人之间,比如眼下就是——
因为距离够近,用腿破局不是上策之选,所以不管是谁,均想到了“头槌”,也就是用头往前撞,最好是用最坚硬的额头撞击敌方的鼻梁等脆弱处,再不济能撞懵了也可创造战机。
接着在第三视角看来两人几乎一起向后仰头蓄力,再一起向前撞去。
下一秒,两个都是最硬的脑门儿狠狠的碰在了一起。
结果则是项骜完胜,原因并不复杂:杀手头子虽说知道这招,可他不是搏击专业出身,对颈部肌肉没有特别强化过,前者也不是,但练了这么久的各路现代格斗,尤其在拳击和摔跤上涉猎最深,而这两项又恰好对颈部力量最为重视,因此练就出与脸同宽的粗壮脖子也成了他的特征之一。
相比之下,和普通人无异的后者,根本无力与其抗衡,仅此一碰,头就被撞的向后甩过去差点折断椎骨。
不过没断的脑袋也在重击之下找不着北了,抓住这边左手的指头随即松开,而恢复自由的尖刀马上贴着两人中间的缝隙飞驰而过。
须臾后,项骜只觉着一大股温热喷洒在脸上,黏糊糊的还有点腥。
那是杀手头子喉咙里呲出来的,这地方到底是被切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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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存的求生欲让他双手捂着伤口企图止血,可根本止不住;鲜红的液体顺着指缝哗啦啦的流着,最多十几秒上下,人便跪摔在地上,死于失血过多。
这边看着死不瞑目的尸体,啐了口唾沫心说王奋给的钱,你到地下花去吧。
说到这个罪魁祸首,此时还和跟班坐在越野车里等消息,但等得太久有些不耐烦,遂道:
“那帮傻逼怎么还不回来?十几个人杀一个被折腾到半死还捆结实的学生有这么难吗?!滚下去,给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跟班一听这个使唤,老大的不愿意,但嘴上又不敢反驳,只好应了声后慢吞吞的转身去开车门,结果头刚转过来就看到一张凶神恶煞的脸贴在了驾驶室侧窗上,毫无心理准备之下吓得这货从座位上蹦了起来;而窗外的人,自然是反杀过来的项骜。
后者先拉了一把车门,锁着打不开;确定了这点当即抡狼牙棍往上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