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夜暴富

进入屋内,秦玉兰给赵玉柱介绍她带来的人。

为首的中年人,名叫秦州,是她二叔,另外几个青年,是他的团队。

这让赵玉柱内心很疑惑。

这么点石器和一块狗头金,秦玉兰亲自来就算了,怎么还带团队来呢?值得这些人大动干戈吗?

而且还来那么快。

“走吧学弟,我都等不及了。”

这些人有点迫不及待。

赵玉柱点点头,叫嫂子去买几只土鸡和土鸭,做一餐丰盛的午餐,招待学姐。

“柱子,我…我没钱了。”

林婉有点尴尬。

赵玉柱挠挠头,他也没钱了。

刚毕业实习没多久的,还没发工资。

这几天又拿钱办了后事,有部分还是村民资助的。

“学姐,能借几百块钱不?我去买土鸡土鸭,招待一下你们。”

秦玉兰瞪大美眸,不可思议。

“学弟,你,向我借钱,买土鸡土鸭招待我?你不是刚借11万吗?”

“哈,最近家里出了点事,在还债!十一万,昨晚刚还完。”

“行!转给你。”

赵玉柱把钱转给林婉后,马上带着秦玉兰一行人进屋。

进入地窖,拿出那些东西。

他们马上拿过那个狗头金研究起来。

许久,他们说的,和赵玉柱在网上查的差不多。

最后还用专业仪器来检测,确认是纯天然狗头金。

“学弟,你知道,这种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的吧?你敢卖吗?”

秦玉兰似笑非笑。

赵玉柱在网上查过关于狗头金的各种信息。

比如,西藏牧民捡到狗头金,有人出价80万,他却不敢卖,最后上交有关部门,获得五百块和一面锦旗。

还比如,黑龙江有位村民耕地的时候,挖出一块十几斤的狗头金,有人出价200万,他也不敢卖。

但最后,咨询一些律师和教授,在网上引发强烈讨论。

最后得出结论。

公民捡到狗头金的行为,不属于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不受矿产资源法约束。

应被视为民法规定的“无主物”,可以按照“先占原则”,拥有狗头金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