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林安清讲述的故事(3)

巫行世间传 砚楼客 241 字 17天前

信的内容是这样:

“林安清,男,现年25岁,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干事,身份证号XXXXXXXXXXX。我本人在此承认,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信后附上你出生时我和你的亲子鉴定书原件。

我本人持有林氏上市公司30%的原始股权,已全部公证赠予林安清,如果我本人出任何意外,失去自主行动能力,请你立刻持赠予协议主张对林氏公司的控制权,并要求办理股权变更至你名下。林氏是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信息均需对外披露,如果方柏梧不配合,你就告诉他,你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你和我的关系,那将引爆舆论并需接受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对他的发展不利,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不会冒这个风险。

之所以让你这样做,是因为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身体健康尚在壮年,如无意外则罢,如有意外,那必与方柏梧有关,你是我的亲生儿子,你当然要设法救我。

不过,真相没有必要对外人解释,我知,你知,就行。

我,是个成功的男人,一切都是靠我自己白手挣来。我知道外界有传言,说我靠岳家发达,这不过都是些红眼病嫉妒的说法,我若没本事,就靠座金山也发达不了。

我的儿子,你不象我,我知道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