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凌风原本专注地用爪子按压着玩具老鼠,此刻也抬起头来,目光直直地盯着油锅。
陆思哲小心翼翼地将第一锅炸鸡捞出,放在漏勺中控油。
毕方早已迫不及待,它站在锅边,翅膀微微颤抖,急切地叫着:“叽叽(好了吧。)”
催促着陆思哲赶紧让它品尝这份美味。
稍微控了一下油后,陆思哲再次将炸鸡放入油锅中复炸,确保每一块都炸至金黄酥脆。
随着时间的推移,炸鸡的香气愈发浓烈,整个厨房都充满了诱人的气息。
复炸会让鸡肉更进一步的外酥里嫩。
第二次复炸速度也快。
再一次把炸鸡捞出来倒进一旁干净的大盘子里面。
哗哗的炸鸡外壳跌落在瓷盘里面撞击的声音。
简直让人不能忍受。
炸鸡就是要先吃才是最美味的。
每个人的小碗里面都是一个鸡翅一个鸡腿。
小家伙全都围了上来。
落峻看见陆思哲放下自己的饭碗,跑的太快结果自己翻了个跟头。
嗷一嗓子爬起来,接着往前跑。
白凌风速度是最快的,它是第一个吃上炸鸡的。
咬住外面酥酥的外壳,口腔内的声音传入大脑。
震的心头一紧,接着就是里面鲜嫩多汁的鸡肉。
汁水有些烫舌头,可是嘴巴根本舍不得停下。
酥与嫩两种完全不同的口感,出现在炸鸡的身上。
发明炸鸡的人简直就是一个天才。
落峻直接连着骨头都要碎了,尤其是脆骨那一块,它喜欢的不得了。
小口小口的吃着,满满享受。
玄夜是最后一个吃上炸鸡的,并不是它不想吃。
而是稍微凉一点,它直接把一整个炸鸡腿卷入嘴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