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子的助手,给他登了记,又问了一遍他的情况。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副队长抹着油汪汪的嘴,从食堂里回来。
“副队,有个报案的人。”
他这才注意到宝乐,把外面穿的厚实风衣脱了,来到桌子前。
“说说你的事吧。”
“我和登记的人说过了,我并不是打不过他,我只是不喜欢打人,我不想打人。”
一开始,这位副队长很耐心地听着,也表示同情,不过他又说:
“大街上每天发生口角的人太多了,谁打谁一个耳光,谁踹了谁一脚,难道都要我们管去?我们管不过来呀!”
“这个人确实做错了吧?无论事情大小,做错了就该受到惩罚吧?”
“理论上是这样的。”
他承认了理论上如此,可是……
“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当然,我们也可以抓捕他……但是顶多关进牢里几天,我说的是理论上……但是实际上,没有人去这么做,实施起来太麻烦了。我们要派人去抓,谁去抓?去哪抓?怎么抓?他又不是在逃的通缉犯,呐……”
他指了指一侧墙上,挂着的悬赏令。
“通缉犯我们当然都愿意抓了,因为有赏金啊!少的5000,多的几万、十几万。而且每抓一个通缉犯,我们都有功劳点数的,将来升职加薪都靠这个!”
小主,
宝乐算是听明白了。
说白了,就是嫌麻烦,又没有油水。
他望向眼前这个执法者……觉得他眼里透着精明和狡猾。
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副队长,想必一定深谙“升职加薪”之道。
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坐上了这个职位,有了身份、待遇优厚。又何必去管穷人们的事呢?
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们做这行的,每天遇到多少流氓地痞,骂我几句,也忍了,难道我还动手打他吗?我这一身银甲和荣誉勋章不要了?”
宝乐听得很惊讶。
是啊,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