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穿着五颜六色也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衣服,带着很打眼的爱华牌随身听,头上染了很时兴的黄毛,虽然在张云起眼里,这尼玛就是城乡结合部的杀马特,但是在这群粗鲁的土农民面前,优越感就比较浓了。
小客车到达龙湾镇已经六点多,张云起一下车,就看到了伸长脖子朝这边张望的大哥张云峰。
张云峰穿着一件发毛且略显狭小的黑色夹克,下身是肥大的深黄色裤子,蹲在满是积雪的屋檐下箍着双手,嘴里抽着旱烟棒,一个普通庄稼汉子的模样。
看到张云起下车后,张云峰立时把旱烟棒在鞋底板上掐灭,跑过来接住弟弟的行李,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很高兴地说:“看来你们学校的伙食不错,小半年没回家,个子倒是长了不少!”
这话张云起爱听。
这小半年来,他的身高确实长了不少,前段时间量了一下,有173,初步摆脱了三等残废的悲催大军,当然,这和他健康的饮食习惯以及每天坚持跑步运动也是分不开的,但小半年不见,他倒是发现大哥的皮肤更黑了,身上油灰味比较重,看来搞运输也并不轻松,这样子下去肯定不行,都二十老几了,还没讨老婆呢。
大哥的终身大事确实耽搁不起了。
那个年代比不得后世,尤其是农村,二十三四还没结婚的比较罕见,大多数是破落户或者身体残疾的,对于他大哥而言,这些问题根本不存在。
张云起想着这些,和大哥张云峰拉了下家常,张云峰说道:“走吧,老妈和春兰小小还在家里等你回去吃饭,我们边走边说,拖拉机在那边。”
张云起坐上张云峰的拖拉机离开龙湾镇,直奔云溪村。
大冬天的,寒风凛冽,夹杂着雪粒子,刮在脸上犹如刀割,不过张云起并不觉得冷,跟着大哥翻山越岭,驶过那一条条熟悉的山路,穿过那一座座熟悉的村庄,心里就会有一股熟悉的温暖感觉,特别的踏实。
这是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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