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退12个小时。
琥珀色的漂亮酒液,从瓶中倾泻。
很快就装满了一小酒盅。
这酒香以及颜色,代表着这是一杯上好的威士忌。
詹姆斯·蒙克利看着这酒。
他在心里告诉自己。
就这一杯了。
明天还有正事。
过了明天,就会有更多的钱。
像这样的酒,也可以豪饮了。
哈~
一口酒饮下,忍不住发出这样的声音。
真是好酒!
一小盅很快就被喝光了。
可就在蒙克利打算离开这个酒吧的时候,突然有个人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一個人?”
“你是……”
“我也是一个人。”
“what?”
“一起喝酒怎么样?我请客!”
“……真的?”
蒙克利不记得自己认识眼前这个家伙。
可对方要请自己喝酒呀!
这怎么能拒绝呢?
“老板,刚刚的,再来两杯!”
而且,这个家伙出手还很大方。
那……喝呗。
二人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一边喝,一边聊。
全世界的男人大多可以通过喝酒拉近距离。
只是詹姆斯·蒙克利并不知道。
不远的一桌。
有一个叫奥登的律师,正在看着他。
奥登是在周墨森离开之后,就开始了行动。
那个叫詹姆斯·蒙克利的家伙,奥登简单的调查了一下。
接近40岁的年纪,离婚没有孩子。
但并不是一个快乐的单身汉。
反而是一个无限接近流浪汉的家伙。
平日里都是打一些零工度日。
奥登驱车来到了蒙克利的住所附近。
然后就开始等待。
没有让他失望,入夜之后。
这个家伙就出现了。
一般来说,美国的男人基本上都会喝酒。
像蒙克利这样的家伙,看他身上的肉。
几乎就可以确定,他平日里肯定也不少喝。
奥登不是医生,但他大概知道一些常识。
吃药的时候,尽量不要喝酒。
维克丁,若是再喝酒。
那会发生什么,奥登不是医生并不知道。
但,他想做个实验。
奥登看了一眼自己的表,现在已经是夜里十点左右。
明天的那场戏,可是上午的。
奥登确定,明天的蒙克利,肯定会吃维克丁。
于是乎,奥登就随便的找了一个人。
看上去也是个嗜酒如命的家伙。
“我想你去请那个家伙喝几杯。”
“what?”
“当然是用我的钱。”
“哦,这……那你是谁?”
“我是那个家伙的朋友,他最近离婚了,你懂的,我不好出面劝他,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