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嫌疑人,动机

陈益和李安泰来到案发现场,既然怀疑他杀,那就要听听依据,无谓的猜测可不行。

程汉君将凳子恢复到原来的位置,然后指着横梁上绳圈和凳子解释了一番,李安泰左右来回看了看,回忆起对方刚才所做的实验,点了点头。

怀疑没问题,有事实作为支撑。

实验是刑侦调查中常用的手段之一,现场情况是一回事,嫌疑人或者受害者能不能做到是另一回事,如果做不到的话,那就是假的。

李安泰若有所思:“凳子上确实有脚印,而凳子的距离却不对,死者又确实是上吊死的,这样的话……还有第二个人?”

见得陈益不准备说话,程汉君开口:“绝对有第二个人,协助自杀不太可能,也没必要,应该是他杀。”

李安泰看向法医:“死者有没有可能是在昏迷中死的?”

法医回答:“上吊过程清醒,上吊之前是不是昏迷无法确定,需要回局里做全面尸检。”

李安泰:“马上。”

法医:“是!”

尸体被带走了,现场调查还在继续。

苟其文曾经威胁过开发商要吊死在大门口,这件事很多人在场大家都知道,也没当回事,狠话谁都会说,既然怀疑他杀,那么凶手当时应该在场,是同村村民的可能性比较大。

将他杀伪装成自杀吗?

李安泰在想这个问题。

想做到这一点,死者苟其文必须不具备任何反抗能力,而且实施起来非常难。

那可是一名百多斤的成年男性,绳圈那么高,站在椅子上勉强够到,怎么挂上去的?

程汉君几人也在思考,寻找最合理的可能。

附近是没有监控的,不然案子就简单了。

“陈队,您觉得这是怎么回事?”李安泰问道,“想要把苟其文挂上去,力气需要特别大吧?”

陈益这才开口:“几乎不可能实现,而且脚印也不对踩的很实,他是自己挂上去的。”

李安泰:“啊?自己挂上去的?”

陈益:“苟其文这种人为了多要五十万,什么奇葩念头都能想得出来,自己挂绳子,自己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绳圈,吓唬吓唬开发商也是有可能的。”

听得此话,李安泰目光一凝:“那就需要拍照拍视频的人演演戏,假装救援,但这个人却没有拍照,在苟其文把自己脑袋塞进绳圈后,一脚踢开了凳子?!”

陈益点头:“嗯,凳子的位置偏左,飞出的方向是后面,显然嫌疑人是站在右边用右脚踢走了凳子,苟其文立即失去身体支撑吊死在了横梁上。”

上吊能后悔吗?答案是否定的。

上吊致死只是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事,绳索压迫血管,脑子会在几秒钟内缺氧,想要依靠双臂把自己抬起来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有人帮忙。

这是典型的无法自救的自杀方式之一。

陈益的话让李安泰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并且调查方向确定:苟其文的熟人,很熟!

能帮忙拍照拍视频的,和苟其文的关系必然极好。

关系很好,彼此之间还有仇,那可太好查了。

“苟其文的手机呢?拿来!”李安泰喊了一句,此案说不定当天就能告破。

得到他杀的结果,陈益其实已经可以走了,这件事和开发商没啥关系,但他没有离开,想等等看。

李安泰查苟其文的手机是对的,昨晚对方联系了谁?通过微信还是通过电话?

就算删了,全都可以查到,这是肯定的,除非是口头约定。

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证据。

附近没有监控,没有人知道凌晨到底发生了什么,就算锁定了嫌疑人,只要对方咬死不认,警方是没有办法的。

如果事实和推测一致,那么过程都是苟其文自己完成,嫌疑人参与极少只不过踢了一下凳子而已,对方可以有无数种说辞。

此案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李安泰接过下属递来的手机,没有解锁密码,他直接点开了通话记录。

最新的通话记录是凌晨十二点半,名字叫苟军勇。

“苟军勇是哪个!!”李安泰看向远处村民,大声喊了一句。

“我!”

“警察同志,是我!”

三十岁左右的青年自人群中挤出,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小跑到了李安泰面前。

李安泰打量眼前的男子,问道:“凌晨十二点半苟其文给你打电话,干什么了?”

苟军勇非常拘谨,结结巴巴道:“没……没干什么啊,就是聊天,骂了两句开发商,说一定要拿到六十万,这种敲诈的机会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