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抿抿嘴,心里一阵压抑:“陈铁才。”
这人必须死。
不为别的,就算是为了当年,王祖宇看见的那个残废的小男孩,也得弄死他。
听了王祖宇讲的事,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心里难受死了。
而且陈铁才还把我得罪死了。
必须弄死他,不然后面还会有事的。
倒不是我多事。
采生折割,这种事在任何时代都是被唾弃的,这种垃圾就该死。
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接受采生折割。
那种痛苦无法想象。
我只是听到,就已经有生理不适了。
旧社会,因为当时没有抗生素,经过采生折割后,感染的几率很高。
这种事死亡率惊人。
我曾听监狱里的老人讲过这种事。
老人说,他以前看见有十个孩子同时被采生折割。
最后就活下了一个。
大多数孩子要么在恐惧中死亡,要么受到感染,不治而死。
那些猪狗得感谢文明社会。
放在古代,干这种事的得千刀万剐。
在《清会典事例·刑部·刑律人命》中出现有这么一条:“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明律·刑律·人命》:“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
因为它违反天理,灭绝人性。
在所有犯罪中,贩卖儿童是最丧心病狂的犯罪之一。
它活生生将一个家庭拆散。
骨肉分离,让无数父母度日如年。
最后在对孩子的苦苦思念中离开人世。
贩卖就算了,还对孩子用那种惨绝人寰的手段。
没遇见就算了。
遇上了,他就得死。
我也不在乎多一条人命了。
老三也生气,不能说生气吧,就是难受。
那种感觉,身临其境才知道。
就是恶心,膈应,反胃。
他狠声道:“支持,非做了他不可,连他儿子也做了,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