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会啦!”李尘笑着捏住荷花的脸蛋儿:“我会给姐姐送礼物的!”
荷花本来就感觉李尘挺让人喜欢的。
虽然不是那种惊天动地的大帅哥,但是这人啊,一旦有了钱,出手一阔绰,你就觉得他做什么好像都很有魅力。
哪怕他做一件很荒唐的事情,你也觉得他很与众不同,极具魅力。
一个普通人穿着T恤短裤和拖鞋上街,你会觉得这个人没有衣品,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一点也不注意形象。
但是一个身价十亿的富豪如果穿着T恤,运动短裤和人字拖上街,你就会觉得,这个人虽然有钱,但是很低调。
你会觉得,这有钱人已经不需要名牌西装和高档手表来装点自己了,在意的只是自由、浪漫和无拘无束的生活态度。
你甚至会觉得,他的人字拖绝对是价格不菲的高级货,他的运动短裤没准是哪个着名球星本人亲自送的签名款。
总之,有钱和没钱,人的魅力截然不同。
再说,荷花本来就对李尘印象不错。女人的身体最诚实了,如果她讨厌一个人,这个人在她面前呼吸都是错的。
如果她对一个人有好感,那这个人偶尔捏捏自己的鼻子,托托自己的下巴,甚至拉着自己手躲在一边说悄悄话,她不会不会生气,反而会很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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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此时看李尘越看越顺眼。
何况李尘还不是那种不修边幅的家伙,虽然穿的很普通,但是很赶紧整洁。
尤其是李尘的身材很好,这一点荷花是偶然见识过的,胸肌很漂亮,腹肌很性感,肩宽腰细,充满了男性的雄壮气息。
这样的有钱人,哪个女孩子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