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好了水,泡好了茶,于天任品了一口,难得不是“高末”。
老娘跟他说,就知道他这两天会回来,早早就把茶叶买好了。
这话叫于天任甭提多舒心,故而也不顾烫嘴,很快喝光了一大壶茶水。
等到吃上了老娘亲手擀的面条之后,于天任更觉暖心,以往都是窝两个鸡蛋,今儿居然多给窝了一个,还是老娘知道疼人。
老娘坐下来,继续嗑瓜子儿。
“刚进门的时候,看你慌里慌张的。怎么着?杀人了呀?”
老娘的话说出口,于天任心里面一慌,居然呛着了。
面条从两个鼻子眼儿里钻了出来,挂着黄乎乎的大鼻涕,像是两条龙须。
于天任用力往回一吸溜,面条滋溜一下进到了嘴里。
于天任连嚼都不嚼,直接咽了下去。咸滋滋的,还挺不错。
“是!”他朝老娘牛气哄哄地说:“我的确杀了人了。”
“快得了吧,平时你连个鸡都不敢杀,你有胆子敢杀人,你糊弄老太太呢。”
“爱信不信,反正我杀人了。”于天任竟然嚣张了起来,全然没有了先前的慌张与不安。
老太太把瓜子皮儿砸到儿子的脸上:“你拿嘛杀的人?”
“我拿……我就用我这条腿,我朝该死鬼的脸上就这么一踹!”于天任刻意给老娘示范了一下,“他脸就塌了,人立马死了。”
“哟喂,你可比霍元甲还能耐呀。我咋那么不信呢。”
“那是当然,我大力金刚腿并非浪得虚名。”说着,朝空气当中用力踹了一脚 ,以证实他腿上有真功夫。
“吹吧,你就吹吧,赶明儿那些老娘们儿问我,你儿子有嘛能耐,我就说我儿子能耐可大了,一脚能把人踹死。哼!老王家的二小子也整天吹吹呼呼,末了怎么着,还不是让人给关笼子里了,到现在连块骨头都找不着,都不知道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