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流淌如溪河,转瞬即逝哎呦嗬”
中亚的乐曲,总是这般叮叮当当,清脆的如高原上的皎月。
革命尚未成功,本不应有宴会。
然友人临行,此苦中作乐,只当送别。
摧毁的房屋可以修,断裂的情谊合不上。行军的村庄里,支起了捆捆篝火。
中中亚的领土已经各自解放,然敌人却依旧逃往边境,恬不知耻地寻求外敌庇护,再反过头的回击同胞。
解放阵线的军队开过了哈萨克的南疆,与这里的革命军成功会晤。
今夜,既是为朱诩二人送行,也是为中亚解放阵线接风洗尘。
哈萨克的男女们手牵着手,在那暖得发黄的篝火边唱唱跳跳,将红袍子映着发橙,白衬子染着发黄。
沙沐在热情的簇拥下,也换上了一身哈萨克服饰,与那些同志们,牵成一环,笨拙着跳起了舞。
连潘杰希尔的雄鹰,都收敛了羽翼,抄起冬不拉,加入了这难忘之宵。
可这热场里,却唯独少了一人。
朱诩他去哪了?
高原的夜还是那样清亮,明明都是夜,树多了就不见五指,树少了,却连对方的皱纹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找了块浑圆的砂岩,故作孤独地,坐在了上面。
“能力者真的不怕冷吗?”
艾米尔的声音自背后响起,她披着厚实的驼绒毯子,却还是被高原上毫无遮拦的冬风吹得缩紧脖子。
“还好。”他转过身,将艾米尔也拉了上来。
“你的胳膊,怎么办。”
“它吗?”
朱诩抬起胳膊来,端详着那缺了整整半只的小臂,断面一直保持着金属化,保证着伤口不会失血和感染。
“会自己长出来吗?”艾米尔不清楚能力者的事情,只是单纯觉得,有如此破坏力的乙级,总该有同等强大的生命力才对的。
“哈哈,当然不会。”朱诩的语气,大概是自嘲。
能力者大多是玻璃大炮,有着灭城之力的人,体格也只比常人强不过几倍。
挨了刀子照样会死,遭了拳头照样会晕。
剩下的少数,就是那些被能力强化了体格的,可这种能力者,又没有远程或者大范围杀伤的手段。
但能断臂重生、自我治愈的能力者,至今未曾听说。
能救助他人的,国内只有秦家独大,也造就了那千金难求的圣树子实。
但又好在,五十多年前,就有了细胞定向再造技术,动手术取样后,只要一年,就能接回新培养出的断臂。
这之前,朱诩试过,像造白磷一样再造血肉,可人的细胞何尝难做,他别说是造胳膊了,就连一颗红细胞,他绞尽脑汁,也只变出一地的无用的多糖,还原DNA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做得到。
能力本身最违背科学,却又处处紧咬着科学。
“那你就要这样一辈子吗?”
“华夏里有能治好我的办法。”
“真的吗?是什么办法?”
“不算熟的朋友家里有能够让人几乎起死回生的‘仙丹’。就算是断了好几年,也能重新长出来。”
他说的就是秦家的大秦圣树。
“您可以替我买些吗?有许多战友都残疾了。”
艾米尔无比真诚地恳求道,就连敬语都用上了。
“是...不,我做不到。那东西,一药难求,先不说产量不够,但就是价格。说实话,一颗药的价值可能要比你们买所有武器的军费还贵。”
“哦...是吗。”
她失落的低下头,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旧军靴。
“我家里倒是一直备着一颗,你要是急需,就让给你了。”
他轻描淡写地说道,可她却是不可置信地扭头望着。
“有货的话我再去求,没货的话我就做手术。虽然我家也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去买,但我拖着断臂去求的话,秦叔大概还是会送我一个人情的。”
想到自己拖着断臂去撒泼的样子,朱诩把自己都说笑了。
“父亲他在遭受政变的时候,伤到了许多地方,结果现在,就只能坐在后方指挥,医生说,他要是再这样操劳,会活不到胜利的。”
“你父亲?他是...艾哈迈德先生吗。”
“是的...”
“我一开始也怀疑过的,看来我脑子也不笨吗。还是按我刚才说的那样哦,就把我那份药送给你了,领袖得有个好身体,才能引领人民走向胜利。”